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3月31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典型案例。案例共8件,体现人民法院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在大庆某民营企业诉某国有企业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准确界定承揽合同关系,明晰权责边界,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吉林某国有企业热电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功能,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减负增效,通过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员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
在赤峰某大型钢铁制造业公司系列执行实施案中,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程度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促推市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运用柔性执行手段,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负担,有效保障了8500个就业岗位与3万余人的生计稳定。
人民法院将保障民生权益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在某夫妻债务集中清理案中,法院突破以个人为单位的债务清理模式,探索夫妻债务集中清理模式,将具有共同财产关系的夫妻债务作为整体进行集中清理,为农民创业夫妻开辟债务纾困与重生路径。
在胥某诉孙某等健康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冰雪运动法律规范,公平划分法律责任,明确滑雪运动参与者、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边界,以精准司法服务助力东北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高洪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