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青岛讯(记者 李玮)7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时对上半年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作出调整安排,从促就业、降税费、促消费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激发青岛市市场活力。

       上半年,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重点支持青岛各类市场主体保经营、稳发展,共克时艰,青岛市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0〕7号)系列政策措施并启动了“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

       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态势,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及时梳理评估上半年各项支持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已不适用当前形势的政策措施及时作出调整,对执行期限截至6月30日的部分措施根据上级规定变化和青岛市实际需要作了展期,形成“新九条”措施。新政策措施对社保优惠政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房产租金等直接支持市场主体的政策做了更加明确的表述。

        接续原计划于6月30日结束的“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青岛市将继续开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建设、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十大板块促销活动。其中“单单有喜、期待惊喜”有奖消费活动,参与范围由餐饮住宿、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5个行业扩展至全部行业的个人消费。个人消费发票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按照“多消费、多奖励”的原则,给予最低5元的红包奖励。


责任编辑 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