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贵州讯(特约记者 龚祥亮 通讯员 龙曼)为弘扬和传承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苗族传统文化魅力,增强民族文化聚合力,助推苗族文化进校园,剑河县第二中学于2021年11月11日“苗年”隆重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 展示民族特色”为主题的庆苗年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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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时30分,伴随着木鼓发出的激昂动感的节拍,师生们跃起轻快迅疾的步伐,挥洒舒放自如的手臂,扭动舒展柔活的腰身,“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动作欢快奔放之极。在这大型水鼓舞的现场,师生们脸上绽放灿烂的笑容,身姿散发着青春的朝气,充分展现了苗族舞蹈艺术之美。除开水鼓舞,学校还举行了芦笙舞展示,锡绣、红绣作品及蜡染技艺展等民族文化活动。

     “苗年是苗族群众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也是苗族人庆祝丰收的日子,是一年里劳作的结束和欢乐的开始。2020年8月召开的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议,并明确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自治州实际,参考省外经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增加了民族节假日方面的条款,规定每年农历十月初七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侗年,全州公民各放假1天。”剑河县第二中学校长欧文光介绍,“我们学校强调特色发展,通过充分利用民族节日,弘扬和传承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民族文化聚合力,助推苗族文化进校园,推动民族特色示范校建设,积极努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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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苗年”即苗族新年,为苗历的每年之首,英文为“nongx yangx”,苗语称作“能央”,是苗族人民的传统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苗年一般在秋收完毕、一年农活基本结束时举行,过苗年一是为了悼念五千多年前在部落大战中罹难的苗族始祖蚩尤,二是庆祝一年劳作的收获,三是祭祀祖宗神灵及苗族视为保护神的枫木、竹木、岩妈、水井等。2008年6月7日,苗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Ⅹ-83。在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的代表性节日中,“苗年”是一个集纪年性、祭祀性为一体的节日。


责任编辑 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