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青海讯(记者 何方 通讯员 范旭光)9月9日,西宁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西宁这十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西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钦就十年来对民政工作情况作发布。新闻发布会由西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光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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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宁市民政系统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三聚三基”重大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筑牢民生底线,推动民政事业实现了新发展新跨越,有力服务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十年来,西宁市社会救助工作在实现“困有所助”上创制政策、精准帮扶、部门联动、共同发力,经历了试点先行、建章立制、探索转型和完善优化的发展道路,围绕“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社会救助政策,实现了从分散救助向综合救助、单一救助向体系救助、收入型贫困救助向支出型贫困救助、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的历史性转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标准稳定增长、全方位对接脱贫攻坚、持续强化机制创新,形成了具有西宁特色的“1+8+N”兜底保障大救助体系。

十年来,西宁市围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全面实施兜底救助工作,推进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313元/月提高到70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1865元/年提高到5676元/年,实现“10连增”,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3.96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通过“五个百分之百全覆盖”,摸排监测困难群众15.3万人/次,完成认定5.37万人次,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2016年,相继出台并实施了《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方案》《西宁市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率先在青海省开展城镇精准帮扶工作,整合资金5亿元,帮扶城镇困难群体近7万人。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生活费双重和全程资助,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6665人次,资助6829.72万元,稳定实现教育救助脱贫一批的目标。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贫困家庭大学生全程资助和今冬明春救助工作走在西部地区前列,连续9年获得青海省绩效考核优秀地区称号。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回应了民生需求,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十年来,西宁市在社会救助领域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实施“物质+服务”救助改革试点,梳理制定65条救助惠民政策和4大类38项救助服务试点项目清单,探索出了“五个一”(围绕一个方案、搭建一个平台、融合一个载体、依托一支队伍、织密一张网络)工作模式,形成了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满足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6.76万人次困难群众享受了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服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让民生福祉更有力度,让西宁发展更有温度。

养老服务改革扎实推进,适度普惠关爱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十年来,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建机制、促融合、设网络、强监管,全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得到提升。按照三级服务体系,不断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建成各类设施849个,形成“一中心、多网点、全覆盖”的为老服务设施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为破解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在青海省率先实施爱老幸福食堂工程,建成182个“幸福食堂”,形成了“五级助餐网络”。“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作为“范本”在全国推广。

十年来,西宁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投资2.09亿元建设了400个农村老年之家,打造了“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农村养老服务走到了全国前列,养老服务已成为幸福西宁最温暖的底色。研究出台了25项为老政策措施,探索实施“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健康复+社区托幼”的五融合服务模式,满足了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愿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为困难和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为30万人/次老年人购买服务2.4亿元,在青海省率先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已建设家庭照护床位2442张,累计服务达2万余人次。通过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及智能设备配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监护、远程健康管理等专业服务。养老床位达到1.2万个,是2012年的2.5倍,年均增长9.9%。

十年来,累计投资3410万元建设370个儿童之家,实现全市村(居)“儿童之家”全覆盖。投资1.41亿元新建以“欢乐城堡”为主题的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成立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制度,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76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093名。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集中供养孤儿补贴标准提高至1450元/月,散居孤儿补贴标准提高至1050元/月。我们不断规范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构筑困境儿童政策保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网络。

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多元参与共建体系基本建成

十年来,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机制,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架构逐步建成,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社区协商制度,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置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村(居)委会重要事项。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7.25亿元,建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31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79个,实现了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十年来,全面建立了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4项补贴”和社区工作者“四岗17级”报酬体系,社区工作人员月报酬平均达到4200元,最高达7953元,社区工作人员报酬位居青海省首位。为917个行政村落实了村级运转经费每年3—5万元,组织开展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稳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开展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工作,举办两届“社洽会”,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960万元,实施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项目162个,直接受益群众达7130余人。组织实施了社区减负增效、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社区民主协商等工作,出台《城镇社区设置管理办法》,新增16个社区,社区治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十年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累计培育扶持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661家,提供就业岗位7865个。投资4153万元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4个,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建成率达到50%以上。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力度,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整治,累计检查社会组织300余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2家,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社会组织监管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充分发挥公益属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扶贫助学等志愿公益服务2万人次,捐款捐物1300多万元,受益群众达20万人。初步形成政府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公益事业新格局。

专项事务服务精准高效,构建高质量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十年来,婚姻登记工作从1980年的《婚姻法》走向2021年《民法典》,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优化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婚姻登记规范化和合格率达100%。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各项工作。2021年,全面取消3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高标准完成了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改革工作任务,实现婚姻信息数据共享和联网查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十年来,推进行政区域界线法治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界线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形成成果目录18369条。行政区划调整取得突破,湟中区于2020年7月正式设立,高效率全面完成撤县设区工作。

十年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殡葬管理体制,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投资1.7亿元建设西宁市殡仪馆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填补西宁市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的空白。加大殡仪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初步形成了辐射周边县、区的殡仪服务的网络体系。全面提升火化能力,年火化率提高至58.88%,满足了各族群众殡葬服务基本需求。制定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意见》,推行均等化、普惠性政策,切实解决了家庭困难群众、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殡葬难、殡葬贵的问题。截至2021年底,发放各类惠民补贴资金1132万元。

下一步,西宁市民政局坚决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西宁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感恩奋进、拼搏赶超、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贡献民政力量。



责任编辑 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