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青海讯(记者 何方 通讯员 范旭光)9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海这十年”医疗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东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十年来青海医疗保障事业成果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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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医保局找准医保在“一优两高”战略、“健康青海”建设的定位,聚焦医保事业发展关系全人口全生命周期需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陆续组建,药品招采使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更加严格,医疗救助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统筹,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首家实现青海省范围、全业务功能落地应用,青海省人民健康需求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持之以恒建机制、强基础,制度体系日益健全

十年来,按照国家总体部署,青海省有序开展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青海省委省政府出台《青海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搭起青海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青海省医保领域首个发展规划《青海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印发实施,全面绘就未来五年青海省医保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在2016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基础上,202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保障了青海省医保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和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持续强化。

坚持宗旨惠民生、强保障,医保待遇稳步提升

十年来,一是实行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2021年青海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增长11.32%。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355元提高到6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45元提高到350元,基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三是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统一保障政策,规范账户使用。

紧跟步伐强举措、重实效,巩固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年来,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联合6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建立优化倾斜政策、健全预警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出台《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不设封顶线;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通过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及时开展预警监测、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等措施,坚决防止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5.76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6亿元。

用心用力补短板、抓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成效显著

十年来,一是扎实推进国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西宁市DRG、海东市DIP改革成果,全面启动6州DRG付费改革。西宁市DRG付费和海东市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按病种付费、床日付费和日间手术病种付费的复合型支付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报请青海省政府研究出台《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加入国家组织和省际采购联盟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老百姓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通过国家、联盟和省级累计集采药品471种、耗材17种,平均降幅50%以上,特别是2021年集采药品137种、耗材9种,节约采购资金13亿元。三是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先后调整1163项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坚定不移扩品类、调结构,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

十年来,一是医保目录不断充实完善,统一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个目录”。二是及时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目前共有2957种西药和中成药纳入目录,较2017年增长7.8个百分点。实行医保精细化管理,制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740种,保障26种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三是加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和使用监测,完善“双通道”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将37家医疗机构和58家零售药店纳入特药定点范围。青海省医保局成立以来,青海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四是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发展,通过积极推荐争取,目前青海省30种藏药成功入选国家医保目录;99种藏药和1126种藏(蒙)医院制剂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是省医保局成立前的2.8倍。

一以贯之出重拳、强震慑,基金监管得到持续加强

十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先后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奖励、问题线索移交等监管制度和办法。医保宣传月活动和医保飞行检查实现常态化,深入开展医保违规套现、医疗机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484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606家次,其中,取消协议75家、暂停协议710家次、移交司法机关7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1家,公开曝光216起,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5亿元,初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

坚持不懈简流程、优渠道,老百姓看病就医更便捷

十年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青海省委编办大力支持下,8个市州完成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并正常运行,县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设立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省级经办和西宁、海东两地对口帮扶青南三州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统一青海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及办事规程,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青海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刷脸”等结算方式。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与全国31个省市(区)的5.9万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开展门诊慢特病、药店直接结算试点,拓宽备案渠道、简化业务流程。青海省医保局成立以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累计17.2万人次,直接报付医疗费用达26.2亿元。普通门诊结算14.5万人次,药店购药11.9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618.56万人次。

下一步,青海省医保局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协同推进医保与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统一医保、公平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