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青海讯(记者 何方 通讯员 范旭光)9月2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海这十年”防震减灾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明介绍青海省地震局十年来青海防震减灾取得的发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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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取得很大进展,防震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有力有效应对处置了包括玛多7.4级、门源6.9级、门源6.4级、杂多6.2级、德令哈6.0级地震在内的20余次5级以上重大破坏性地震灾害,全部实现人员零死亡,这是对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成效的最好检验。

防震减灾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各级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州)、县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海省地震局。二是健全各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青海省8个市(州)均设有地震局,青海省45个县(市、区)中有39个设有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各级地震工作机构推动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层层落地、取得实效。三是强化防震减灾工作部署,压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青海省政府每年召开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实施了市(州)防震减灾责任目标考核,有效提升了省、市(州)、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整体能力。四是发挥双重管理体制优势,推动局省合作。2015年2月,中国地震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加强青海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合作协议》,对全面提升青海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发挥重要作用。五是制定实施重大规划,统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在青海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通过“十二五”和“十三五”青海省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更加注重震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地震灾害风险管理,防震减灾事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青海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已于2021年由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正在组织实施。

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不断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先后组织实施了中国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项目、中国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青藏高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青海子项目建设,累计新建各类监测站点550余个,进一步优化了观测台网布局,填补了监测空白区域,初步建成多学科相结合、定点观测与流动观测相结合、区域台网和专用台网相结合的地震监测体系。地震观测全面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监测台网密度不断加大、布局更加合理、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地震信息网络实现了省市(州)县台站全覆盖。青海省地震监测能力由原来的4.0级提升为3.0级,以西宁为中心的人口较稠密地区的监测能力达到1.0级。青海省地震监测质量明显提高,在全国评比中进入前三名的测项从2013年的9项增长到2021年的22项。地震速报的时效性、可靠性不断提升,地震速报时间由原来20多分钟提升到8分钟,信息服务覆盖人口大幅度增长;地震速报产品更加丰富,从早期提供的地震三要素,到现今提供地震基本参数、震源机制解、余震分布、仪器烈度等20余项服务产品,有力的支撑了震后应急处置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地震预报业务体系建设。门源6.9级、德令哈6.0级等多个地震落入年度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具有较好的中期预报效能;玛多7.4级、门源6.9级等破坏性地震和多次突发地震事件发生后,震后趋势判定准确,及时有效的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青海子项目,基本建成由464个监测站点组成的重点地区地震预警网,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试运行,正式启用后,将为省内东部重点地区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开展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服务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工程选址和国家战略。完成了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项目青海子项目,提高全社会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与响应能力。深入开展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贯工作,彻底消除不设防地区。开展了德令哈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和德令哈、格尔木、天峻、都兰、乌兰、大柴旦、茫崖等城镇地震小区划,推进玛沁县大武镇活动断层精细探测项目,服务城市规划建设。持续推进地震高烈度区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及评估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工程选址。二是摸清风险底数,开展危房排查和灾害风险调查。青海省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基本完成,先后开展了东昆仑断裂(玛沁-玛曲段)、宗务隆山南缘断裂、日月山断裂、冷龙岭断裂等活动断层探查,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更加清晰。加大对学校、医院、大中型水库、道路、输配电线路、电信基站、油气管线、油库等重点部位和地震地质隐患排查力度,通过调查排查,为抗震设防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提供了基础依据。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下,住建部门持续实施城镇棚户区、农牧区危旧房改造,住建、地震行业部门大力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严格落实建筑物抗震设防建设标准,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质的提升,2019年实现青海省农牧区危旧房清零,城镇住宅和农牧区住房抗震能力大幅提升,经受住了历次强震考验。三是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将抗震设防行政许可纳入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工作。青海省8个市(州)均出台了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规定,青海省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水平逐步提高。联合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卫健委、青海省住建厅等20余家单位,对青海省重大建设工程、高层建筑、学校、医院等9类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地震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深化安评改革,重新明确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范围。十年来累计开展了引黄济宁、龙羊峡特大桥、唐乃亥跨黄河特大桥、大河家水库、西宁机场、祁连机场、花土沟机场、格库铁路、凤凰山路、南绕城公路等约300个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和抗震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将减隔震技术应用于青海省防震减灾技术中心大楼建设,创青海省先河。四是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落实防震减灾责任。累计认定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07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5个、示范城市1个(格尔木市),同时也开展了示范企业、示范军营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获评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8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个。2018以来,青海省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6所。

地震应急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了各级政府、重点行业、大型企业和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综合和专项应对相结合的地震预案体系,基本实现了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综合应急救援队、行业救援队、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截至目前,青海省共建设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1507个。强化应急督导检查,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青海省市(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实现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属地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责任。二是开展常态化地震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近年来,青海省政府常态化、机制化地组织实施“高原砺剑”系列地震应急演练,各级政府每年开展不同类型、多形式、分层次应急演练1000余次,青海省消防、卫生、电力、电信等每年都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青海省各中小学幼儿园定期疏散演练已成常态。三是制度化的每年开展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对策研究,为各级政府提供防震减灾对策建议。四是强化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解放军、武警、消防、矿山、卫生等专业救援队建立了地震应急救援力量联动机制。强化西北地区省级地震应急救援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青海省地震局与青海省应急厅签署了“地震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签署了“关于加强地震灾害信息共享 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五是有力有序有效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每年启动应急响应10余次,妥善应对了包括2016年门源6.4级、杂多6.2级,2021年玛多7.4级和2022年门源6.9级、德令哈6.0级地震在内的省内20余次重大地震灾害,震后快速提供震情信息,开展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编制地震烈度图并向社会发布,及时向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震情形势分析与对策建议报告;派出现场工作队参与了2013年四川芦山7.0级、甘肃岷县漳县6.6级和2017年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等多次省外地震现场工作。

青海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

一是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青海省各级地震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015年12月1日《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此外,还制修订了《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青海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西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范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工作。二是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深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省地震局正式入驻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震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有权力事项37项、责任事项37项。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将地震风险区划、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强制性评估以及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融入青海省“放管服”改革。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防震减灾服务事项更加明确、管理方式更为合理。

 

 

责任编辑 子轩